日前,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宣布了“2019年广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 广西南丹莫老爷酒业有限公司诉广西洞藏原浆贡酒酒业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名列其中。
【案情简介】
莫老爷公司系涉案“莫府贡酒”书法作品的著作权人。莫老爷公司认为洞藏公司在其出品的酒瓶以及其店铺门头、宣传海报、店铺内展示柜墙壁上牌匾所使用的“莫府贡酒”字样与其作品相同,故以侵害作品著作权为由将洞藏公司诉至法院。洞藏公司辩称其使用的作品与莫老爷公司的书法作品完全不同,且该作品取得著作权登记应受法律保护。
法院认为,将莫老爷公司的“莫府贡酒”美术作品与被诉侵权作品进行比对,二者构成实质性相似。洞藏公司的作品虽然获得登记,但其登记及创作的时间均晚于莫老爷公司,故判定洞藏公司使用“莫府贡酒”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
【入选理由】
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不以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要件。著作权登记采取“自愿登记,形式审查”原则,如果权利发生冲突,人民法院应当在实质审查后作出侵权与否的认定,不能仅以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判断依据。该案权利作品与侵权作品均取得著作权登记,法院综合审查作品的独创性、创作时间、登记时间以及实际使用情况等,对登记在先且创作使用在先的作品予以优先保护。通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依法保护在先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有助于引导权利人增强著作权保护意识,注意留存作品原稿及创作过程记录,从而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